关于召开厂办集体企业解决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座谈(暨)优秀厂长(经理)表彰会议的通知
浏览: 次 时间:2017-03-15
中、省直厂办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相关集体企业:
为了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3号)精神。接续厂办大集体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确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厂办大集体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真实、准确、具体反映实际情况,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保持企业职工队伍相对稳定,坚持企业改革发展。
根据抚顺市《关于召开抚顺市厂办集体企业推荐优秀厂长(经理)会议的通知》(抚经信发[2013]117号)精神,表彰2013年度抚顺市厂办集体企业优秀厂长(经理)。经研究决定,2014年5月8日—9日召开厂办集体企业解决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座谈(暨)优秀厂长(经理)表彰会。
一、会议内容:
1、学习领会、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3号)文件精神。
2、汇报厂办大集体企业自然状况,三年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亏损额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及欠保费情况,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提交书面材料)
3、讨论研讨推荐厂办集体企业优秀厂长(经理)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条件、评选组织领导和奖励办法。
4、学习交流在维持抚顺社会和企业稳定中,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国家、省 市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中维稳措施、经验和借鉴办法,提出建议和改进工作程序。
二、 会议时间:2014年5月8日—9日,会期二天。
三、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 参会人员:中、省直厂办集体企业主管部门领导;2013年度授表彰的厂办集体企业优秀厂长(经理);相关集体企业负责同志。
五、 会议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2、回执务必在4月30日前通过邮箱呈报,fsqyjxh@163.com
3、会务费1000元,要在4月30日前将现金或转账交到(转账信息要留单位名称)市企业家协会(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5号[绿满庭芳东门,原面粉厂东门])。
4、汇款单位:赵辉。
开户行:抚顺银行。
帐号:622 442 019 900 157 9046
注意:现金汇款后请保存好汇款收据,凭票据换发票。
六、 会议联系人:
江屹久 办公电话:53875773 手机:13188288077
赵 辉 办公电话:53875976 手机:15241311122
连伟生 办公电话:53875776 手机:13604135454
传 真:53875776 网址:www.fssqx.com